各二级院(系、部)、教学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建设,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改善教学条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按照“整体设计,示范引领,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融合现代教学理念,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为目的,以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开放共享、方便实用为基本要求,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的深度融合。2014年,学校将立项建设数字化课程2-3门。
二、立项范围
申报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师生和同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获得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课程优先立项。以前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三、建设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从事本科教学、具有较高信息化素养的高级职称教师。
2、建设周期: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3、建设平台:在学校统一的课程建设平台上建设。
4、考核验收:学校将对立项建设的课程分阶段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取消立项,并终止资助。2014年起,凡立项开展数字化建设的课程,必须参加当年学校多媒体课件大赛(或数字化课程设计大赛),比赛成绩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申报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泸州医学院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一式2份;填写《泸州医学院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供专家评审资料)》(附件二)一式3份。
2、各院(系)负责对本部门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并签署意见,填写《2014年泸州医学院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三),并将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申报汇总表统一报教务处教学条件管理,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3、请各部门组织教研室以“泸州医学院数字化课程建设方案”为指导撰写申请书,于2014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条件管理科(西山堂208办公室)。联系人:杜杰、熊建文;联系电话:3161686;电子邮箱:dujie75915@sohu.com。
附件:一. 泸州医学院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 泸州医学院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供专家评审资料)
三. 2014年泸州医学院数字化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4/0712/20140712100815432.doc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4/0712/20140712100751608.doc
http://www.lzmc.edu.cn/uploadfile/2014/0712/201407121007502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