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 人民日报 》(2014年04月14日01 版)
当前,全国上下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怎样筑牢这个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如何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基本遵循和努力方向。
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并非封闭抽象的概念,而是蕴含于社会生活的细节里,体现在公民日常的行为中。正所谓,“劈柴担水,无非妙道;行住坐卧,皆在道场”。如同兰考焦桐记录着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施甸林场熔铸着杨善洲的赤子之心,一种价值观只有具备人格化、形象化、具体化的具象形式,才能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正因为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应从细处着眼、从细节入手,目标要细化、态度要细致、措施要细密,才能起到润物无声、熨帖心灵的作用。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细”的深意所在。
在今天的社会语境中,思想观念千帆竞发,观点表达百舸争流,不同的社会群体拥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这是“分众时代”的鲜明特点,也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现实起点。如果目标上大而化之,不能分解成具体可操作的具体任务,如何避免脱离实际、凌空蹈虚?如果措施上胡子眉毛一把抓,不能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分类施策、精确制导,那么举措再多、政令再繁,又如何能赢得认同、激起共鸣?因此,越是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越应该注重身教重于言传、具体强于抽象,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都应该条分缕析,在现实针对性上做足功夫。
《中庸》有言“致广大而尽精微”,强调“尽精微”在涵养道德中的重要作用,如今仍然具有启发意义。比如说,强调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如能多一些有血有肉的细节,是不是更让人感同身受?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如能把“24字”方针细化为具体条目,是不是就能让核心价值观融入生活?运用各种文化形式教育引导,如能多一些娓娓道来的故事、少一些高高在上的说教,是不是就能实现看不见的说服?总之,如空气遍布,如清水流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浸润人们的“心灵土壤”,成为人们的“精神罗盘”。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失之于粗、流于形式,只有做“过细”的工作,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