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

联系方式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
邮编:646000
单位:西南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电话:0830-316007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基础医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03 15:09:16 点击率: 字体大小:

基础医学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有关精神,本着建设高素质的、精干的学生辅导员队伍和逐步使学生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学者化、专家化的指导思想,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辅导员应具备素质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遵守法律法规,作风正派。

(二)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

(三)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四)具有相关专业的学科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备大胆创新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学历学位上不断提高自己,努力进行科学研究,撰写文章,向专家化发展,同时展开思维,为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创新开展活动。

二、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 组织开展对学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针对性地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劳动教育,审美教育,安全稳定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利用易班、学工平台等新媒体手段开展学生网络思政教育;

(二)组织开好班会、年级大会,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积极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三)经常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专业思想和校风校纪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学习观念。协助教务部门抓好学风建设,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任课教师积极配合,教育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提高学习效率;

(四)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和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汇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生活习惯,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五)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学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经常排查安全隐患,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园危机事件及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六)指导学生会和班委会的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建设,负责年级的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做好推优入党和学生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

(七)每学期要制定书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同时报系领导和学生部;做好每期的学生思想情况汇总和有关学生工作的资料统计和材料归档工作;

(八)组织好迎新和军训,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工作。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协助进行学费的催收工作。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相帮助;

(九)组织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适合青年大学生身心特点的文体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并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寓教育于活动中,扩大学生知识面,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十)根据学校心理中心的要求,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进行学生心理违纪干预;

(十一)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召集的工作会、学生工作情况汇报会、经验交流会、学习报告会、工作研讨会、培训会等,并如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十二)关心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帮助寻找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其战胜困难,完成学业;

(十三)为学生提供科学得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

(十四)承担“两课”或其它课程的教学和相关科研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辅导员管理和考核

(一)辅导员实行学校主管部门和学院双重领导。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由学院党委牵头,党政配合,基础医学院学生科具体落实。

(二)学院要根据学校考核文件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细化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对院系辅导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考核。

(三)辅导员的考核由学校、学院共同负责。学院依照学校考核文件组织具体实施,学院考核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

                                                                                                                                                                        

Ap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