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

联系方式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香林路1段1号
邮编:646000
单位:西南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电话:0830-3160073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改革 > 正文

基础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1 15:48:50 点击率: 字体大小:

基础医学五年制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负责人:吴建明   执笔人:涂江义)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基础医学Basic Medical Sciences

专业代码:100101K

二、专业简介和特色

基础医学属于医学基础学科,是现代医学的基础,是包括生物医学基础在内的综合性学科领域,其主要任务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人体的基本结构与功能,研究疾病的本质及防治的基础理论,其所研究的关于人体健康与疾病的本质及其规律为其他所有应用医学所遵循。

我校基础医学专业是2004年教育部批准开设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该专业是培养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拥有过硬的基础医学研究基本技术技能,掌握基础医学教育教学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基础医学拔尖人才培养潜质,能在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等部门从事基础医学各学科的教学、科学研究及基础与临床相结合的医学实验研究工作以及在企事业、医疗机构从事教学管理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与临床医学和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相比,基础医学专业重在构建基础医学知识体系,培养基础医学科研能力,培养医学教育教学能力。与其他学校的基础医学专业相比,我校基础医学专业采用学-教-研为一体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秉承“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促创新”教育教学理念,通过不断优化课程培养体系,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和医学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基础医学的教育教学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拥有基础医学拔尖人才培养潜质的,能够在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医药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从事基础医学教学、医学教育及教学管理、医学研发应用等方面的高素质医学专门人才。

本培养目标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人文素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修养和宽厚医学人文素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远大抱负,树立真诚、正直、团队合作和领导力等素养,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知识技能:具备医学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进展及发展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能力。

创新能力:具有批判性思维,具有良好信息管理能力和探索创新能力。

沟通协调:具有良好的团队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与国际视野。

终身学习: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职业发展:具备行业引领潜质,毕业后在高等医学院院校、医学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从事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四、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1 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1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1.2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以科学方法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

1.3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剽窃,不弄虚作假。

1.4崇尚学术,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不断进取,追求卓越。

1.5具有独立思维,批判性思维,敢于创新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1.6具有团队意识、人际交往和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1.7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

毕业要求2   知识目标

2.1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基础。

2.2掌握基础医学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3掌握一定的临床医学知识及常见疾病的诊疗方法和临床思维方法。

2.4掌握基础医学的科研思维和研究方法。

2.5掌握一定的公共卫生及预防医学知识和思维方法。

2.6掌握一定的基础医学实践的教学知识和技能。

毕业要求3 技能目标

3.1具有一定的医学科研能力,掌握基础医学基本的实验设计方法和各种实验技能、并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熟练阅读、分析实验数据和研究结果及其科学意义。具备初步的信息获取、分析、应用和管理能力。

3.2具有基础医学基本的教学能力,熟练应用现代教有技术和常用的教学方法。

3.3具有良好的英语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阅读和翻译英文专业文献,以及较强的英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生物医学、临床医学

六、核心课程

(一)生物医学课程

基础医学导论、分子与细胞、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发育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原微生物学、药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

(二)公共卫生课程

医学统计学与流行病学、医学实验动物学、卫生学。

(三)临床医学课程

诊断学、医学影像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总论、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四)特色课程

1.生物医学整合课程

1)生物医学横向整合课程:分子与细胞(整合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医学遗传学);

2)生物医学纵向整合课程:基于疾病的基础医学整合课程。

2.基础医学科研技能培训课程

1)基础医学科研技能培训Ⅰ-Ⅳ

2)基于项目化的科研素质培训。

3.专业拓展课程

以构建国际化视野,拓宽医学人文素养,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公共艺术审美等为目的的一系列课程(基础医学导论、科研方法导论、基础医学前沿进展、医学教学方法)。

七、主要实践环节

(一)课程实验(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课内实验)

医学基础课程实验、专业课程实验。

(二)毕业实习

包括临床实习不少于3个月、教学实习、科研实习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四个环节。

(三)实验室开放

在学业导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充分利用基础医学专业实验室平台和教研室平台,开展科研实践和教学实践。

(四)暑期专业实践

1.临床实践

2.科研实践

(五)第二课堂

根据《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须修满6学分。

八、计划学分和修读说明

(一)按课程体系统计的学时学分和修读说明

课程分类

门数

总学分

总学时

修读说明

通识教育课程体系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德育

12

24

524

必修

智育

6

14.5

232

体育

4

4

162

劳育

2

2

32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任选课)

艺术审美类

美育修读须≥2学分

至少修满

10学分,“四史”指中国共产党历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科学素养类

修读须≥2学分

国学经典类

自选

健康教育类

自选

语言思维类

自选

社会认知类

必选四史其中一门

专业课程体系

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20

83

1328

必修

专业核心课程

6

22.5

360

专业拓展课程

6

11

176

专业限选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

11

22.5

360

至少修满20学分,教学进程表限选课中的限选为必选

专业核心课程

1

3

48

专业拓展课程

2

6

96

实践环节

临床实习

12

12

必修,不纳入学分绩点

教学实习

3

3

科研实习

35

35

毕业论文

2

/

第二课堂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

修读须1学分

至少修满

6学分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类

修读须2学分

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类

自选

文化交流与艺术修养类

自选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

修读须1学分

社会工作与领导能力类

自选

专业技能与其他特长类

自选

基于院系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项目

自选

备注:必修课程和实践环节须全部修完;限选课、任选课、第二课堂须修满要求学分并满足修读说明。

(二)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或专业认证标准中课程模块统计的学时学分和修读说明

课程模块

课程属性

门数

学分

学时

修读说明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必修

11

21.5

484


素质教育

必修

11

20

418


限选

1

2

32

建议选修专业医学英语

科学方法教育

必修

1

2

32


限选

2

3

48


人文社科与行为科学

必修

3

5

80


限选

2

3.5

56

建议选修教育心理学

自然科学

必修

4

12.5

200


限选

2

6

96


公共卫生

必修

1

3

48


限选

2

5

80


生物医学

必修

17

72.5

1160


限选

4

9

144

建议选修基于项目化的科研素质培训

临床医学

必修

6

22.5

360


限选

1

3

48


九、考核评价

课程考核评价主要包括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形成性评价与在教学过程结束时进行的终结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主要包括课堂活动记录及评价,主要包括课堂考勤、平时作业或习题、讨论或课堂提问、实验实践操作、答卷或口试、半期考试等各种形式;终结性考核即为期末考试,主要包括期末成绩测试、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践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基础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专业考核评价,主要是指基础医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高质量毕业论文(设计)。

十、学制、毕业学分要求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5年

(二)毕业学分基本要求

1.本专业毕业要求学生获得最低学分为240学分,其中必修210学分(含实习、毕业考核等学分),限选课20学分,任选课10学分,设置必修课程和实践环节须全部修完;第二课堂须修满要求学分并满足修读说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三)学位授予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颁发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附件

1.基础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

2.基础医学五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应关系矩阵



Ap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