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医学院分管行政副主任负责基础医学院清洁卫生管理工作,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
2、各科室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科室清洁卫生工作。每周星期五下午为科室清洁卫生时间,没有课的人员都应参加清洁卫生工作,科室应作为考勤登记。
3、凡遇泸州市或学院突击搞清洁卫生期间,科室应认真组织人员完成清洁卫生任务。
4、基础医学院不定期组织清洁卫生期间,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
5、清洁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分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档次。
6、凡检查为“不清洁”的科室,限期重做,直至清洁为止。
7、凡在期末总评比中清洁卫生工作成绩优良者予以奖励,对检查结果三次以上“不清洁”或未做的教研室,基础医学院将扣发科室100元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