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学、科研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的人才队伍,打造良好的学术团队,合理有效使用学院有限出差经费,确保基础医学院外出参会和学术报告制度经常性、制度化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能参会
(一)必须有第一作者论文,被会议收录或会议交流者。
(二)担任省级及以上学科主任(副主任)、委员;省级及以上协会的会长、理事;主编(副主编)、编者等职务,必须参会者。
(三)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按规定要求参会培训者。
第二条 对中青年教职工参会实行政策倾斜
(一)原则上45岁以下中青年教职工每次参会比例应不少于50%。
(二)省级重点学科,原则上每1-2年应按规划派出1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学习进修6-12个月。
第三条 参会次数和人次
教职工外出参会或培训学习,每人每年原则上不得超出2次。同一内容会议,参会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第四条 会后报告
凡外出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教职工,在返校1个月内须就会议内容在基础医学院、全校或科室做专题学术报告,以此作为报销差旅费的前提。
基础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