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关心职工制度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基础医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从实际出发,尽力关心职工,努力改善职工生活和工作条件。
二、配合基础医学院工会切实做好职工福利工作。
三、基础医学院职工退休,应由院党政负责人(或指派专人)与退休职工谈话,听取退休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上反映。
四、每学年召开一次离退休职工座谈会,征求意见,并积极向学院反映离退休职工的困难和问题。
五、基础医学院职工生病住院,院领导及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看望,慰问。
六、基础医学院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因病因故去世,基础医学院指派专人参加治丧委员会,协助搞好治丧活动,并以基础医学院名义送花圈一个,以示崇敬与哀悼。
七、职工若遇突然事件,基础医学院应及时派专人协助处理。
八、在政策范围内积极关心职工的生活,并向学院反映争取改善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以及女家属的就学、就业等的问题。